本章副标题:一位特立独行的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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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袁大师终于、终于、终于开始暴露本性了!

    别以为他真的喜欢当每天都要换几套衣服的高等华人,他只不过喜欢当高等华人而已。

    再者说,穿上正装就要有穿上正装的样子,还要有什么乱七八糟的领结、领带、丝巾、腰封、袖扣、吊带不对是背带……真是又麻烦又不舒服。

    他这种普通平民出身的九零后哪会习惯这个,以前是为了融入这个时代的上流社会木有法子,只好委屈自己罢了。

    现在就不同了,他不再需要圈子了,因为他就是圈子了……嗯,魔都人把猪大肠叫做圈子,所以还是换一个称呼好了。

    袁燕倏已经拥有了以他为中心的朋友圈,在自己的朋友圈里面,他自然可以脱略一些。

    另外,他现在已经是大家了,到了这个层次,世间礼仪已然并非为他所设了。

    在自己家里面,穿个睡衣会见亲密朋友对大家来说是事儿吗?完全相反,这是他在表示亲近啊。

    就像黄宗诒见到的这样,他那些出身上流社会的小伙伴们完全滴视若无睹。

    何况17点魅力在身,如今还拥有了“虚无之眼”的虚无者是这么帅,穿什么甚至穿不穿都什么区别了。

    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我们的袁大师成为了引领男装潮流的时尚弄潮儿,还会把他的“奇装异服”style和“特立独行”范儿发扬光大。

    “不好意思,你们稍等一下。”看到来客的他放下了手中的雪茄和酒杯,向着众人致歉道,“我有一位客人。”

    说着他洒然地站起身来,洒然地拖着拖鞋,洒然地迎了过来。

    四月的春风撩起了他身穿的丝绸睡袍,更显得他出版社社长的女儿……还有杂志主编和女秘书等等闲杂人等。

    当然啦,他现在还没知道得这么详细,只晓得自己姨夫身边的大部分朋友和自己一样全都是富n代的美利坚精英。

    等介绍完毕,袁燕倏让佣人给自己外甥送上酒水,又安排了一个座位,便向众人开口问道:“伙计们,我们说到哪了?”

    “《献给阿尔及侬的花束》!”很久都没有出场的“皇后陛下”第一个跳出来道,“腻嗷,这本小说一定要交给我父亲的出版社!”

    女文青吗,最喜欢智障……不对,最喜欢智障的题材……也不对,最喜欢关注智障的题材。

    当然啦,这部小说能成为科幻经典不是没有道理的,即使去掉科幻这个前缀也是极为出色的中篇小说。

    作者通过描写一个获得高智商又稍后失去的痴愚之人的心路历程,让读者内心同时充满温暖和痛苦,同时感受到了人性的光明和黑暗,同时情不自禁地微笑和伤感。

    1959年中篇版的《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一发表就荣获“雨果奖“。到了1966年《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的长篇版获得该年的“星云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