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乐是一种音乐风格。
而决定音乐风格界限的是音乐的技术特征。
前世国内对于摇滚乐有着太多的争执,但好在大明并没有这种争执。
其界限非常清晰且简单。
就是一首作品,其拥有由真人演奏的架子鼓、电吉他和贝斯做伴奏。
所以,广义上,拥有上面特质的音乐,就是摇滚乐。
但在前世,一个拥有大量歌迷、作品传唱度广泛的乐队,很容易被打上“伪摇”的标签。
XXX的歌听着这么舒缓,还敢叫摇滚?
XX的歌已经满大街都在唱了,伪摇无疑!
XXX的歌词太过商业化,伪摇!碰瓷的!
仿佛歌曲的流行度、旋律的流畅度,以及歌词的正面意义和摇滚是两种互相排斥的概念。
事实上,使用摇滚乐编制,演唱旋律流畅悦耳,人声主导的作品,这样的摇滚乐叫做Poprock(流行摇滚),是摇滚乐极为重要的一部分。
它和朋克音乐、金属音乐等是同属于摇滚的,只是侧重点不同而已。
如果你觉得,你家街对面酒吧里面,那些自嗨的低劣乐队,用电子鼓机配上些炫耀性质的solo,再加上一两句国骂,就是摇滚的话,那我也无话可说。
再唯心一点的说的话,摇滚的精髓在于“精神”。
你听那些金属乐队的演奏,觉得他们很合你胃口,那他就是摇滚。
你听皇后,觉得他们太吵,或者他们不符合你的精神,那他们就不是。
甚至你自己买把吉他,找个老师,花上十天半月,单把三和弦玩的贼溜,你也可以高举着拳头嘶吼“Myheartrock!”、“IwantRock!”。
那么,《前男友》是不是摇滚?
毫无疑问的是,它是属于流行摇滚的。
而这给关策带来了什么?
——要知道,前文有说,这个世界,大明的摇滚划分非常明确!
顶多就是喜欢金属的看不上流行的,喜欢流行的看不上朋克的。
而决定音乐风格界限的是音乐的技术特征。
前世国内对于摇滚乐有着太多的争执,但好在大明并没有这种争执。
其界限非常清晰且简单。
就是一首作品,其拥有由真人演奏的架子鼓、电吉他和贝斯做伴奏。
所以,广义上,拥有上面特质的音乐,就是摇滚乐。
但在前世,一个拥有大量歌迷、作品传唱度广泛的乐队,很容易被打上“伪摇”的标签。
XXX的歌听着这么舒缓,还敢叫摇滚?
XX的歌已经满大街都在唱了,伪摇无疑!
XXX的歌词太过商业化,伪摇!碰瓷的!
仿佛歌曲的流行度、旋律的流畅度,以及歌词的正面意义和摇滚是两种互相排斥的概念。
事实上,使用摇滚乐编制,演唱旋律流畅悦耳,人声主导的作品,这样的摇滚乐叫做Poprock(流行摇滚),是摇滚乐极为重要的一部分。
它和朋克音乐、金属音乐等是同属于摇滚的,只是侧重点不同而已。
如果你觉得,你家街对面酒吧里面,那些自嗨的低劣乐队,用电子鼓机配上些炫耀性质的solo,再加上一两句国骂,就是摇滚的话,那我也无话可说。
再唯心一点的说的话,摇滚的精髓在于“精神”。
你听那些金属乐队的演奏,觉得他们很合你胃口,那他就是摇滚。
你听皇后,觉得他们太吵,或者他们不符合你的精神,那他们就不是。
甚至你自己买把吉他,找个老师,花上十天半月,单把三和弦玩的贼溜,你也可以高举着拳头嘶吼“Myheartrock!”、“IwantRock!”。
那么,《前男友》是不是摇滚?
毫无疑问的是,它是属于流行摇滚的。
而这给关策带来了什么?
——要知道,前文有说,这个世界,大明的摇滚划分非常明确!
顶多就是喜欢金属的看不上流行的,喜欢流行的看不上朋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