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在这里乱喷,世界没那么随便,多看点书再回来评价,免得丢人!”

    喜欢的人赞不绝口,不喜欢的人也是态度鲜明,这两种截然相反的评价,能出现在同一部作品上面,当真是有一点奇怪。

    差评中‘第一人称、没有重生、金手指、没有女主’等等描写,如果情况属实,最起码这本小说,不是烂大街的套路文。

    刚刚打开第一章,赵青衫忍不住啧啧称奇“唉?这本书好像还有点意思!”

    行文流畅,感觉很奇妙,像是文青,但又不是瞎矫情,反而有种娓娓道来的叙述感,段落中掺杂着回忆青春过往的沧桑。

    开场只有两个人物,主人公庄焱和所在部队的班长,两人多年后相遇,庄焱成为待业青年,班长退役了在工地当农民工。

    ‘他和其他民工的不同,就是在想部队的时候,自己抗抗原木。’读到这句话,赵青衫心中忍不住有些酸楚,沉浸其中。

    军旅文看过很多,基本都在描写战场上保家卫国,抛头颅洒热血,可是以退役兵回家后生活着手的,这大概还是第一个。

    “我去,这文笔和切入角度可以的啊,有戏的啊!”赵青衫一下来了兴致“果然盛名之下无虚士,不过开头惊艳,后面平庸的小说也不在少数,希望这本别落俗套!”

    经过前期铺垫,主角进入狼牙特种大队,没有大显身手,反而是被某个先前结怨的少校给收拾的鼻青脸肿,锤了一头包。

    而尖兵连的训练自然是残酷的,诸如在泥潭里面做俯卧撑,不吃饭跑10000米武装越野,最后以传统的铁人五项作为收尾。

    庄焱性子执拗,但说白了不过是个19岁的孩子,表面上再坚强,内心也有脆弱的地方,扛不住训练,偷偷哭过两次鼻子。

    看到主角吃瘪,赵青衫乐不可支“这个太有意思了,还能这么写的?其他小说主角都是一路平推,生怕有半点虐主行为,这本小说倒好,庄焱跟后妈养的孩子似的!”

    再之后首次执行任务,孤身在亚热带山地丛林行军,脱水和饥饿都是小事,等遇见猛兽,才要真正面临生死攸关的抉择。

    庄焱拿开山刀清理路障的时候,与一只野狼狭路相逢,当时双方距离不超过1米,都是虎视眈眈,显然一场战斗不可避免。

    原本以为是单挑,结果周围出现其他叫声,原来是妈妈带着孩子出来遛弯,庄焱想要对狼崽子痛下杀手,没想到大狼竟然跟通人性似的,跪地求饶,还流下一滴眼泪。

    最后纷争和平化解,狼妈妈带着孩子转身离去,庄焱手脚冰凉,几近虚脱。

    “这本小说,真是绝了!”赵青衫忍不住拍手称赞,别管是训练,还是做任务,都是于平淡之中起波澜,看得人期待万分。

    没有标准反派,没有宿命对决,都是些琐碎小事,自然不会谁都喜欢,难怪有一部分书友看了以后,不耐烦的弃书打差评。

    赵青衫能看出来,作者文笔还是很诙谐幽默的,只是在特定年代下,军人的那些无奈,让人抗拒不了的现实,略显沉重。

    好几次想笑,最终都没笑出来,好几次感到绝望,但是又被一些有意思的片段冲淡了忧伤,明明好坏都没有进行彻底,手指却像是被施加了魔力,禁不住点开下一页。

    不知过了多久,同事递过来一杯咖啡,调侃道“老赵,你这看入迷了啊!”

    “哈哈,有吗?”赵青衫回过神来,揉揉眼睛道“我自己怎么没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