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于今没有看错,贩毒集团使用的是防!空!导!弹!

    看完新闻报道,于今感觉自己整个人都思密达了,他突然意识到在这个国家生活不止练胆那么简单。

    而新闻之外,还有一个情况让于今觉得意外,那就是a1icia和真名叫林思的“李香替身”拿到钱后,都没有要离开的意思,看样子似乎想继续跟于今同行。

    这个局面让于今颇为难。

    平心而论,于今是希望两人留下陪他一段时间的,因为毕竟人在异乡,墨西哥又是说西班牙语的国家,心再大再野的人也会觉得孤单寂寞。三人虽然认识时间不长,但一路逃亡,一起进嫌疑犯名单,属于标准的共患难,彼此之间信任度还是比较高的。

    可是另一方面,三人本就是同一案件的嫌疑人,如果长时间同吃同住同行,就算是在“法外之地”墨西哥,也难保不被f逼盯上。

    特别是在得知刘行健的“扫尾计划”后,于今都不知道是该夸刘行健“有想法”,还是骂他“小事化大”。

    没错,坑对手一把,顺便让对手帮自己分担追捕压力,一箭双雕,感觉确实挺爽。

    可问题是对手身份敏感啊!

    把那伙子人牵扯进来,一旦身份暴露,f逼还不得跟打了鸡血似的追着屁股撵到墨西哥?

    到那时,就不是己方拖对手下水,而是对手牵连自己这边的人进入“重点名单”。

    可是已然这样了,说什么都晚了。

    爱咋咋地吧!

    话虽这么说,人还是要安顿的。

    于今怎么都能过日子,他怀里的小婴儿不能长期跟着他东奔西走,而且一路上既要躲警察还要防抢匪,两个女人也都已经到了身心俱疲的边缘,急需休整。

    于是,从中餐馆出来,三人商定在墨西哥城买栋房子,当然,必须得是治安好的富人区的房子。

    于今和林思都不会说西班牙语,所以外联的工作全都交给了a1ibsp;a1icia的办事效率奇高,比办事效率还高的是她的情商。

    为了避免让于今和林思怀疑自己从中捞好处,a1icia联系了一个华人房主卖家。

    于今着急买,卖家着急卖,于是双方很快就见面了。

    房主是一个6o多岁的华人老头,见面后,于今很难相信坐在自己对面的是在墨西哥城po1anco区(富人区)有几套房产的富翁。

    老头上身穿一件挂着油渍的深蓝色t恤衫,t恤衫肩部缝合处有一个大拇指粗的洞。老头下身穿一件洗得白的牛仔裤,牛仔裤的裤脚边磨损得厉害,白色线头既凌乱又自然,一看就不是“潮人”们故意弄烂的。

    双方坐下后,老头从裤兜里拿出一叠照片,递向于今:“这是房子内外部的照片,实地拍照,完全真实。”

    接过照片看了看,于今问:“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