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武瞥了他一眼,知道他为何迟疑,太监不得干政,他也不屑解释,所有八旗女子皆须参加阅选之后才能婚嫁,他将秀女年龄增加一岁,无异于将婚嫁的年龄增加了一岁,实则按他本意,是想将秀女年龄定在十五至十八岁,不过,这年头早婚已是普遍现象,贸然推迟两岁,反而不会引起跟风,甚至可能抱怨四起。

    早婚可不是好现象,十四、五岁的女子生孩子是件很恐怖的事情,纯粹是在拼命,不知道有多少女子死在难产上,这对大清而言,实是极大的的损失,他必须以身作则,延缓女子结婚的年龄。

    人口对大清来说实在是太宝贵了,相比于欧洲,大清最大的优势便在于人口,海外扩张,没有人口去填补占领地,就很有可能是给他人做嫁衣,这种白费劲的事情,他可不想做,海外扩张的领地,必须得让汉人占绝大多数,否则就毫无意义。

    微微沉吟,贞武才道:“包衣三旗的秀女选阅也就在这几日,其年龄亦循八旗秀女例,年龄太小也做不了什么事。”说着,便提笔写下这道圣旨,用印之后,他才抬起头,道:“马上遣人去内务府和户部宣旨。”

    “喳。”包福全忙躬身应道。

    选秀女历经数十年,早已形成了制度,谁也未料到贞武首次选秀女便做出了如此大的改动,这道谕旨一经传开,立时褒贬不一,家中女子刚好十三岁的自然是颇觉扫兴,毕竟这次选秀女的机会实在是太好了,缓上三年,晋位的机会可就小远了,再则,秀女的年龄增大一岁,直接就影响到八旗子弟的成亲年龄,抱怨的人自然也不少。

    但大多数人对此改动还是极力称颂的,按惯例,选中记名的秀女,在记名期内(一般为五年)不许私相聘嫁,若是久不复选,而记名期已过,那么,这样的女子只得终身不嫁了。

    贞武这一改动,可谓是一大善举。(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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