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她乖乖叫了一声,然后解释道,“我的兔子跑了,刚才让人去帮我找了。”

    戚珏依旧是淡淡地望着她,即使今天的戚绵似乎有哪里不太一样,比如那张脸面对他时故作的乖顺要顺眼了不少,但这依旧无法改变他长久以来对戚绵的厌恶。

    兔子?是了,昨天戚绵不知道从哪捉回来一只兔子,非要宝贝似的养下来,以往可没见过她这么喜欢小动物,不折磨它们就不错了。

    戚珏懒得管她抽的什么风,最终收回视线,悄无声息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全程没有开口说一句话,事实上他们两人之间本来就很少交流。

    无所谓,再忍忍吧,养到哪天她死了就行,反正那么弱小又那么愚蠢地为自己树敌,迟早会跌下深渊。

    戚珏冰冷地思索着。

    *

    第二天,戚绵预想了一晚上要是仆人没有给她带回兔子该怎么惩罚,但非常幸运兔子居然找回来了,戚绵总算能松口气了。

    她坐在大厅的昂贵真皮沙发上,脚边的笼子里出现了一只通体雪白的兔子,圆滚滚的身体和晶莹的红眼睛都格外讨人喜欢。

    戚绵让人又准备了一些新鲜的蔬菜和干草,试探着塞了进去,可那兔子凑过来只闻了闻就退到了一边,她又轮流换了一些蔬菜喂食,还是相同的结果。

    戚绵:?

    是不饿吗?可是据仆人们所说,他们找到兔子的时候,它正窝在某间客房里一动不动,血族的别墅里,除了血袋还会有什么食物,按理来说它应该一整夜都没有吃东西了。

    雪白的兔子球球缩在铁笼的角落里,金属光泽的黑色将它的白毛衬托地更加纯净,有种诡异的美感,戚绵忽然注意到,这只兔子的瞳孔颜色,是一种格外艳丽深邃的玫瑰红。

    [三三,原身她为什么要捉这只兔子?]戚绵问道。

    三三翻阅了一下资料,很快回答:[找到了,“戚绵”觉得这只兔子血液的味道特别香甜,所以她其实是想喝这只兔子的血,不过在原剧情里,她的兔子跑了之后就再也没被找回来了。]

    喝兔子的血?戚绵知道这个世界的血族只有在实在找不到人类鲜血的情况下才会选择动物的鲜血,据说动物血喝起来有股难闻的腥味,是血族里最低等的食材了,戚绵一个大小姐怎么会对兔子感兴趣?

    她猛吸一口空气,什么都没闻到啊?

    [只有它流血了你才能明显闻到,原身正是因为兔子不小心划伤了自己的后腿才发现的,现在伤口应该已经愈合了。]三三提醒道。

    戚绵望着那只安安静静窝成一团的兔子,好奇心上来,伸手打开铁笼,轻而易举就将那只兔子捞了起来。

    毛绒绒的触感一入掌心就叫人爱不释手,戚绵才发现这只兔子真的是浑身雪白干净,漂亮的好像一尘不染,她克制住想上手强rua的心,将鼻尖埋在兔子的白毛里,像人类吸猫那样狠狠嗅了一大口气。

    一阵奇异又美妙的甜香味瞬间涌入了她的鼻腔,戚绵动作一滞,连瞳孔的红都鲜亮了几分,脸上划过一抹不正常的沉醉感,瘙痒的尖牙几乎就要克制不住地咬伤手里的兔子。

    很难形容这股味道,香甜醇厚,就像是无数世界上的顶尖美食都融合在一起都比不过它,只要能吃上一口,哪怕是毒药也让人甘之如殆。

    她定定看着手里对危险一无所觉的乖巧白兔,它被人捧在手心,一点挣扎的意味都没有,戚绵柔软的红唇微微张开,里面那森白的两对小尖牙已经露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