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奴隶确实是他最忠诚的狗一条狗。

    受很讨厌一起在宫廷学校读书的伯爵家的私生子。

    区区私生子,即使是伯爵家的又能怎样?不过是个卑贱血统出身的贱民,凭什么与他平起平坐地在宫廷上课,甚至还在各位贵族间享有着良好声誉?

    受一见到他就烦,在有了奴隶之后,就让他帮自己揍人。

    奴隶确实很听话,让他向西不敢向东。

    奴隶在一天深夜把私生子揍得屁滚尿流,受则趁机划伤了私生子英俊的脸,让他的额角留下了永生不能祛除的疤痕。

    受很开心。

    因为现在私生子不能像之前那样出风头了。在这个极致追求美的时代,脸上有疤的私生子的存在,就相当于是一个大病毒。

    人们生怕他把疤痕传染给自己。

    虽然受知道这样想的那些人也蠢得可以,但是他还是感觉很爽。

    这样才对。

    身上流着卑贱血液的人,就应该夹起尾巴,在犄角旮旯里藏好了,不要出来乱窜。

    私生子知道是受做的,因为受根本不屑于掩盖事实。但是没办法,他本就在伯爵家不受宠,这样毁容之后,就更不会有人为了他,而去得罪公爵家的少爷。

    受本以为他会逐渐退出学校,消失在众人视线当中。

    却没想到他还一如既往地来上课,戴着面具。

    受很生气地瞪着私生子,脑子里开始想另外的办法把他赶出学校。

    奴隶这时提供了极好的主意。

    给私生子下药,让他与人苟合之后被人撞破,用这样的桃色丑闻来彻底毁了他的名誉。

    奴隶不知从哪弄来了药,据说这是能让贞洁烈女都变成荡妇的春药。

    在一次舞会上,受趁机将药洒进了私生子的酒杯当中。

    他明明是亲眼看着私生子喝进去的,却不知为什么,私生子没出现什么异常,他自己反而浑身躁热起来。

    “怎么回事……”受嘤咛出声,有些烦闷地扇着风,扯开衬衣上面的两个扣子。

    “您不舒服了,让我带您去休息吧。”奴隶适时提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