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此一事,陈麟声甚至保留了肘部有明显磨痕的外套。

    既然麦春宙乐善好施,那就让他看起来更值得怜悯一些吧。

    西装很快定制好了。

    陈麟声抱着宽大衣盒,艰难辨认着麦春宙的字迹。一串如串珠般的英文,笔锋乱窜,似乎有些风格,却又个性得极跳跃,让门牌号看起来格外花哨。

    麦春宙的字竟然是这样的,真是人不可貌相。

    陈麟声从小练习书法,十五岁之前,他都坚信人如其字,直到他那个长得像奶油小生的表弟施简写出了一手鬼画符,他才抛却了这个古老观念。

    终于看清了街道和门牌,怎么到达又成了新的问题。

    陈麟声不介意走着去,靠两条腿,经济节约,大不了搭乘公共交通。

    但Sam否定了这个想法。

    他拎起订单,用笔敲得哒哒作响,他告诉陈麟声,客人说了,可接受送货的时间区间在三点到五点之间,且既然送货上门,自然要保持品牌的格调。

    陈麟声听他像在剧场表演一般傲慢地说着要求,听到一半,掉头离开了。Sam有车,却没提出要送他一程,他也等着看笑话。

    不能走路,不能搭乘公交车,那他就骑自行车。

    麦春宙又不是上帝,他还能时时刻刻在云端盯着送货人有没有保持格调?

    陈麟声将衣盒固定在车后座,然后扶着车把踩上了踏板。刚踩过一脚,凉风迎面而来,呼出的空气变成了白雾。

    其实他很紧张。

    他已经打定主意做贼,那除去初见,往后每一次见麦春宙,都相当于踩点。

    早知道施岩仲会转手把首饰送到拍卖场,他就不会把阿妈的两件首饰交给施岩仲。他只是想得到一个来加拿大的机会,因为他听阿妈提过,她要去加拿大见一个朋友,很快就回来。

    他真蠢。

    陈麟声看到红灯,捏动了车闸,轮子在路面上猛地摩擦。他单脚踩在地上,撑住了车子,抬眼盯住红绿灯。

    阿妈临走前交给他首饰,嘱咐他藏好。

    可他却交给了施岩仲,盼着施岩仲能送他去加拿大。

    他太蠢了。为什么他不听妈妈的话。

    还不是因为他太软弱,不想受苦,只想着去找人,却忘记妈妈的嘱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