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规定和离之后依据各自所分的财产多少规定权力和义务,这已经有现代法律的意识了。

    但法令对于马娘子规定的义务有些多,至要便是不得肆意诋毁王氏。

    这不是为难马氏而是律令本如此。

    李寇心道:“倘若王氏诋毁那姑娘又该怎么说?”

    律令也有规定,既是和离,便该两个都本分,王氏若肆意诋毁马氏那也要公开赔礼道歉,并接受律法制裁,最要紧的一点便是“今原告为被告,证据确凿,须分付两家诉讼费用,并一体分付恢复今被告之人名誉之费用,不可拖延”。

    爨同知再未就马氏不得涉足粮食生意一事争辩。

    他已然看出来了,折可适纯属在玩他几个。

    何况折可适即便是死了经略安抚使还是他们的人,陕西诸路经略安抚使何曾换过别人?

    李寇此时心下也作此想。

    将门把持地方权力太严重了,走一个又有后来的接替,来来去去都是他们自己人轮流坐庄,朝廷要加强中央集权必然打压这些将门,而将门于边陲又无可替代,这又成了一个循环,要解决此事,还需从长计议。

    这时,李寇心中有一个荒唐的想法。

    这些将门也不是傻子,他们莫不是在……

    养寇自重?

    堂上据经引典拿出了判书,法曹先签字画押再递交公案。

    折可适仔细读过,又令有司当众宣读一边,才在上头签了花押,如此判书才生效。

    判书又要分三份,一份藏于州衙,交有司妥帖保管;一份呈送中枢,由中枢审阅批复,此考核官员刑名诉讼本领作用也。

    另有一份,又分两份,一份给原告,一份给被告。

    三份判书上两家签字画押,有司便告知司户去赋增户。

    一套繁琐的流程下来,州府府衙会同有司再向民众宣读,又用大纸书写贴在司户衙门外,如此才算一桩离婚民事案宣告判决。

    李寇不解司户衙门掺和什么。

    他请教杨士翰,才得知这时代是收人头税的。

    马氏虽是妇人,但也有赋税在身,她在王氏便要王氏承担赋税,如今分家自然要自立一户。

    这时,司户衙门的小吏去问要落商户还是民户。